关于严禁无证研究生独立执业的通知
2014-05-16
各教研室/科室:
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规章制度汇编(医疗分册)中《进修医师和在读研究生执业管理暂行规定》,“在读研究生在未取得注册地点为我院的医师执业证和我院处方之前,不得独立进行执业活动”,再次强调和提醒各科室不能安排没有我院执业医师证和处方权的研究生独立进行医疗工作,研究生临床轮训期间所有医疗活动均应严格遵照我院各类规章制度执行。
请各科室认真落实研究生相关执业工作,确保我院医疗安全。我科协助办理研究生执业医师注册手续、备案等工作,如需了解科室研究生执业医师注册情况,可与研究生科联系(联系人:贺老师,电话:内线8848,外线28823186);如涉及医疗工作、质控问题,请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附:《进修医师和在读研究生执业管理暂行规定》(节选)
教育处研究生科
2014年5月15日
进修医师和在读研究生执业管理暂行规定(节选)
二、各类在读研究生,在未取得注册地点为我院的医师执业证和我院处方权之前,不得独立进行执业活动。
三、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因此,进修生、在读研究生在未获得处方权前,不得独立开具医嘱。
四、各专业的专科门诊必须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出诊,不得安排进修生、在读研究生和住院医师独立出诊。
七、非急诊专业的进修生、研究生不得在急诊科独立值班,不得独立到急诊科处理患者。急诊专业的进修生、研究生在急诊值班时,必须在本院医师的指导下开展诊疗工作,不得独立进行院前急救工作。